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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权威发布】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春明决定逮捕

陕西检察 2022-06-19

陕西省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、局长陈春明(正处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春明作出逮捕决定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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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(上)

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(中)

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(下)

来源:宝鸡市人民检察院

编辑: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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